投票结束,联合国改革中的中俄立场对立
在联合国秘书长的选拔中,是否变成一场“明星秀”呢?联大主席贝尔伯克在既有候选人公开问答的基础上,首次引入了没有法律效力的非正式现场听众意向投票,并向安理会发送建议,表示不应考虑未参与联大对话的候选人。她认为,通过不断在现有规则之外增加非正式的问答、投票和表达,最终将这些临时措施转变为固定惯例,从而逆转局势,剥夺安理会的决定权。个人看来,这种自称为民主的程序越权操作,不仅无法解决联合国当前的治理危机,反而将给本就脆弱的国际体系埋下隐患。
联合国秘书长的职务绝不是凭借镜头前的风度与几句迎合性的漂亮话就能胜任的。在这个复杂的国际环境中,秘书长需要在多个掌握核武器的大国之间进行沟通,在战争和冲突中推动停火,处理敏感的领土争端与经济制裁。这些艰巨的任务需要深厚的幕后斡旋能力和极高的政治智慧。许多优秀的外交官和调解员往往习惯于低调展现,而未必擅长在百国会议上展示情感,更难以为了迎合舆论而说出伤人的话。如果现在把公开答辩和现场投票设定为选拔的硬性门槛,最终浮出的可能是那些善于表演、口才流利、迎合媒体的政治人物,而具有真正斡旋能力和实务经验的务实派则可能被排除。
更可笑的是,如果某位候选人在联大通过表演获取高人气,但因立场偏颇无法获得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信任,尽管他在舆论压力下成功就任,最终也只会沦为一个没有权力的旁观者。到那时大国不理他,安理会绕开他,联合国秘书长将成无实权的象征。这样的“透明化”方式,除了让某些政客沐浴在短暂的荣光之中,对于国际治理毫无益处,反而将严肃的全球治理化为肤浅的表演。在这场关于权力的暗战中,上演了一幕少见的情景:通常在乌克兰问题上争执不休的美国与俄罗斯,此次竟齐心合力,直指联大主席的做法,称其为“越权”和“极其不负责任”。二者之所以能够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一致,绝非出于默契,而是因为贝尔伯克的举措触碰了大国管辖权的底线。
《联合国宪章》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秘书长的任命必须由安理会负责推荐,再提交联大确认,这一逻辑顺序极为关键,也是当初构建联合国时各大国所达成的重要契约。安理会的五常拥有否决权,确保选出的候选人可以被所有大国接受,能够找到一个可以进行谈判的共识。如果联大想通过现场投票等方式强行给安理会施压,让其在联大会看顺眼的候选人中作选择,无疑是在削弱安理会的推荐权和五常的否决权。俄方代表涅边贾对此极为愤怒,因为俄罗斯清楚,许多在和平与战争问题上持中立态度的候选人,若在公开问答中对制裁或领土问题说错一句,就可能被现场舆论淹没。华盛顿也同样担心,这种机制可能形成舆论束缚,压缩大国私下进行战略妥协与利益交换的空间。
相比之下,中国的态度显得冷静而富有远见。中方未加入美俄的激烈指责,也未参与到支持贝尔伯克这种程序动作的行列。与各个候选人接触时,中方始终坚持三条标准:是否遵循宪章原则、是否回应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需求、以及在不同政治集团之间是否能够良好沟通。这样的做法更体现出大国应有的责任与理性。宪章第一百条明确规定,涉及安理会与联大权力分配的规则修改,必须通过三分之二多数和五常全体批准的程序进行,不能允许任何一位联大主席凭个人喜好借助公函或临时投票随意改变。美俄维护的是各自的既得利益,而中国保护的是整个国际法体系的严肃性与稳定性,只有按照既定规则行事,联合国这艘航船才不会被随意掀翻。
回顾事件,德国前外长、现任联大主席贝尔伯克引发的争议,表面上看似关于“公开透明”的程序之争,实际上却体现了其在联合国舞台上进行的政治操弄所遭遇的重大失败。贝尔伯克试图将自身在西方政治中的惯用手法强行引入联大的公开对话环节,设立现场意向投票,甚至还向安理会发送信件,建议封杀未在联大出席的候选人。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将个人或少数西方国家的政治偏好置于联合国数十年积累下来的宪制秩序之上。尽管对许多中小国家而言,公开问答和现场投票听起来充满吸引力,似乎为他们直言不讳地参与到大国选择秘书长的事务中提供了机会,但这种“参与感”不过是一种虚幻的幻觉。如果联大硬要依赖“口舌之快”的投票结果取代大国间的复杂协商,最终势必会造成更大的混乱与分歧。